三巫日指股票期权、股指期货和股指期权在同一天到期。它通常发生在每年3月、6月、9月和12月的第三个星期五,可能推高成交量和短期波动。
“四巫日”这一旧称还把个股期货列为第四类合约。个股期货并非股票期权;美国主要个股期货交易所OneChicago已于2020年停止运营,因此如今“三巫日”更常用来描述上述三类衍生品集中到期。
期货和期权等衍生品通常设有到期日,使交易者能够针对特定期限内的标的价格进行交易。到期时的处理方式取决于合约条款,可能是现金结算、实物交割、行权、被指派或到期作废,并非所有持有人都必须直接买卖标的资产。
三巫日到期合约数量通常显著高于普通星期五,可能增加调仓、展期和对冲交易;但“接近普通周两倍”并非固定规律,实际规模随季度和市场环境变化。
临近三巫日的一周可能出现波动,而到期日收盘前最后一小时常被称为“巫术时刻”,通常是调整、对冲或展期最活跃的时段。持有相关期货或期权的人需要依据合约规则,决定平仓、对冲、展期或接受到期处理。
三巫日也可能平静度过。随着每周乃至每日到期期权增多,活动分布更为分散。实际影响取决于市场环境,因此应关注事件前的新闻、持仓和流动性。
如果你持有买入的股票期权或股指期权,无论是看涨还是看跌,处理决定取决于其价内程度、结算方式、手续费和交易目标。价内期权可能被自动行权,但股指期权通常以现金结算,不涉及买卖指数本身。
如果期权到期时处于价外,持有人通常会让其作废,损失限于为买入期权支付的权利金及费用;也可在到期前平仓或建立下一到期月的新头寸。
如果你是期权卖方,就承担潜在履约义务;当持有人行权或合约被自动行权时,卖方可能被指派。卖方收取权利金,但潜在损失可能很大,且可在到期前通过平仓结束义务。
期货到期时必须按合约规则结算,但交易者通常可在到期前平仓或展期,不必一律持有至交割。常见处理方式有三种:
结算头寸:若持有至到期,按合约规定进行实物交割或现金结算。
展期:平掉临近到期合约,同时建立更远月合约。远近月价差、买卖价差和手续费可能产生展期成本或收益。
对冲平仓:在到期前建立等量反向头寸,使原有期货敞口归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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